加盟政策
加盟条件
1、加盟商经销级别的确定
加盟商必须确定经销级别,按级别加盟商必须交纳履约保证金。
A省级经销商保证金50万元/年;
B发达地区跨地市及直辖市级经销商保证金 20万元/年;
C省会城市及欠发达地区跨地市级经销商保证金 5万元/年;
D地区级经销商保证金3万元/年;
2、各级别任务量的确定
A级:10万重箱/年;
B级:5万重箱/年;
C级:3万重箱/年;
D级:1万重箱/年。
3、其它条件:
A、有经销镀膜玻璃的经验,且经销时间在3年以上。
B、有一定数量且素质较高的业务员。
C、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强。
D、服从甲方的营销管理,配合甲方的直销活动。
E、每月均匀发货。
加盟细则
1、加盟商义务
(1) 加盟商必须服从甲方的营销管理,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营销政策。
(2) 加盟商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售价,不得低价倾销,不得冲击其它市场。
(3) 加盟商不得经销其它厂家生产的与蓝星同类的各种产品。
(4) 加盟商必须保持一定数量的库存,且建立分销网络,报甲方备案。
(5) 各级加盟商有义务向甲方详细报告当地市场情况及其它同类商品的样品、价格、销售情况和消费者意见。
(6) 各级加盟商有义务在当地对蓝星产品进行广告宣传活动,增加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合作双方共同的企业形象和经济效益。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提供企业宣传资料、样品及其它促销材料。
(2)甲方有义务派员协助开辟工程市场,建立营销网络。
(3)甲方有义务资助加盟商一定的广告费用。
(4)甲方有义务向加盟商通报各产品库存情况及安排发货。
3、加盟商可享受的政策
(1)价格政策:享受合同价格及经销过程中特殊产品的优惠价格。
(2)市场保护:甲、乙双方签订年度买卖合同且加盟商交纳履约保证金并按月完成约定销量,在合同期内甲方将不再发展其它经销商。
(3)保证货源:加盟商按照甲方要求按月申报月度发货计划,甲方将保证按照确认书规定及时供货,加盟商如有临时的大批量的发货计划,必须提前1周进行申报,以便甲方能按加盟商发货要求安排生产。
(4)奖励政策:加盟商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相应条款的,可以得到相应的奖励。
4、定单的确定
产品规格、价格、数量及装运期均在每笔交易中逐笔确认,其详细内容在《产品发货确认书》中列明。
5、付款方式:带款提货。
6、运输方式:可自提或代办托运
7、其它约定条件:在合同签订时详细说明
信息发送